近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场简易公开听证会,实实在在化解了信访当事人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曹某因对婺源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不服,来我院申请抗诉。经审查,曹某系本案案外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符合刑事抗诉的申请主体。这样的信访案件,依据相关规定按流程答复即可结案,但考虑到这一信访案件的当事人是该案的利害关系人,案件的判决结果与其财产权利有很大的影响,检察院不受理其申请,他很难理解,心里十分憋屈,矛盾不能化解。尤其是了解到曹某去年四月份以来为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利一直在信访,不切实解决群众诉累,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简单答复明显是案结事未了。
在征询信访当事人同意后,我院第三检察部邀请了律师、心理咨询师、老检察官作为听证员,就该信访事项召开了简易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依据相关法律耐心解答了信访人的相关困惑和疑问,而且表示虽然信访人不具备申请抗诉的主体资格,但检察机关会听取其对本案判决的意见作为审查裁判结果的参考。
经过听证,说明白了,也听明白了,当事人也接受了。一场简易听证,切实减轻当事人访累、诉累,让当事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尊重感,实现了检察机关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愿望,也得到了当事人发自内心的感谢。
这场听证虽“简易”却并不“简单”。检察官的感受是时间短,任务重!听证前,要充分听取和全面掌握来访人的诉求,为有效顺利开展听证做准备。听证中,要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充分释明,并将群众工作充分融入听证主持过程中。听证后,就信访人思想和心理进行疏导和引导,让信访人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在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以此巩固听证效果。一场听证,实质是检察机关以“自我加压”来为“群众减压”,切实化解群众心结的过程。
去年以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在办理信访案件中积极探索“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促信访矛盾源头化解”工作机制,为群众打造“升级版”的信访接待,将“前台”群众接待与“后台”司法办案深度融合,极大地提升了有效、当场、就地化解矛盾的概率,避免信访案件办案中程序空转、矛盾上行等问题,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