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位于江西东北部,与皖、浙两省交界,地处我国黄金旅游圈的腹地,周边分布有黄山、三清山、庐山、武夷山、千岛湖、鄱阳湖、景德镇等名山、名水、名镇。唐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建县,自古文风鼎盛,名人辈出,享有“书乡”美誉。土地面积2947平方公里,其中山地377万亩,耕地33万亩,素有“八分半山一分田,半分水路和庄园”之称。全县辖16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1个工业园区,有172个村委会、21个居委会,人口37万。因生态环境优美和文化底蕴深厚,被外界誉为“中国最美的乡村”。
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后,婺源县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数43名(政法专项编制37名,工勤人员编制6名),实有检察干警41人,平均年龄40岁。其中检察官13人,占政法专项编35%;本科以上学历34人,占干警总数83%;班子成员7人,平均年龄46岁,本科以上学历占100%。内设机构改革后,设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工业园区检察室、司法警察大队七个部门。现有党员50人,设立机关党总支1个,总支委员5人,下设党支部3个(含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近年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狠抓基层院建设,从实际出发,真抓实干,锐意进取,走出了一条业务、队伍、检务保障与文化育检协调并进的跨越式发展路子,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四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两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