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部门填报8件。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检验检察人员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抓常”的力度,拿出“抓长”的韧劲,持续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三个规定”制度持续、深入落实。
什么是“三个规定”呢?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