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礼十九大】砥砺奋进的五年
服务大局发展,主动作为
婺源县检察院始终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战略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工作大局,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婺源发展全域旅游经济大局营造和谐环境和法治保障。
01创优经济发展环境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直接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服务。落实检察长挂点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五年来,共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2人。在办理一起涉企被骗取出口退税案中,为企业追回退税款40多万元,赢得了“公正执法,企业卫士”的赞誉。
积极作为,服务工业园区建设
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主攻工业、决战园区”战略,2013年在县工业园区设立派驻检察室,五年来派驻检察室走访企业31家,提供法律服务45次,初查案件线索17件。2016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院及时出台了服务县域非公企业经济发展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检企联系。
02强化生态资源保护
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制定了《涉林案件起诉证据标准》,建立破坏生态资源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立了婺源县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试点基地,保持打击破坏生态资源案件的高压态势。
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117人;同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与国土、城建、环保、林业等部门建立健全联系协调机制,先后召开联席会16次,共享信息132多条。
0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认真开展精准扶贫,推进“三大工程”, 帮助挂钩联系村协调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救助。帮助加快困难群众脱贫致富,为群众办好事实事86余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3余起。
紧扣平安主题,维稳促安
深入推进“平安婺源”建设,忠实履职,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0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坚持以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60人,提起公诉193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18人,提起公诉382人。
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办理6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起诉8人,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通过“两法衔接”工作,依法监督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9件9人,批捕3件3人,起诉6件6人,帮助2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60多万元。
02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一站式”综合信访接待中心,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严格落实联合接访、释法说理、风险评估制度,连续实现检察环节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期间非正常赴省进京零上访。完善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机制,开展带案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及检察长接访工作,五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132人,QQ接待493次,民生服务热线1084次,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回”。
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并发放救助金1.2万元。适应时代发展,建立并完善“两微一端”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直接互动功效,“正义婺源”微信号、微博号已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受理涉法诉求52件,件件落实答复。
扎实开展检务下乡、检察干警下乡大走访、检察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五年来,共深入全县18个乡镇(园区、街道)95%以上的自然村组,走访群众近5万人,发放“检民连心卡”和检察宣传资料3.6万余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1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100多人次。
03提升诉讼监督实效
树立不监督就是失职的理念,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严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按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要求,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工作。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人,监督撤案42人,纠正漏捕54人,纠正漏罪57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13件,办理民事申诉案件9件,共提出书面量刑建议948件,法院采纳856件,采纳率为90.2%。
严查职务犯罪,狠抓贪腐
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五年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5件76人,提起公诉76人,已作有罪判决76人。
1严厉查处贪腐案件
五年来,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1件58人,其中大案43人,占74.1%,副科级以上干部8人,占13.8%,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两千万元。
先后查处了县民政局原局长胡某贪污受贿案、江西宏泰建筑公司原总经理毕某贪污受贿案、德兴市人大原副主任张某受贿案等一批特大案件,查办了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原局长范某受贿案、许村镇原党委书记吴某贪污案、天晟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出纳吴某挪用公款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涉案金额均为百万元以上。加大对类案、窝案的查处,2012年,立案侦查发生在支农惠农资金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3件10人,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2014年,查处了乡镇卫生院院长受贿犯罪案件6件6人,有效整饬了乡镇医疗行业混乱现象。
2依法查办渎职侵权案件
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督,关注社会热点,严厉查处食品安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及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等多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累计查处14件18人。先后立案查办了弋阳县农业局邵某玩忽职守案,并案查处了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查办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背后隐藏的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 、县交警大队干警俞某徇私枉法案、县公安局民警程某、吾某等5人徇私枉法案等有重大影响渎职侵权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3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结合办案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重点针对犯罪易发多发环节,向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检察建议93件,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8场次,会同县直单位建立各类预防犯罪措施18项,努力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意识。实行重大工程建设、重大项目投资廉洁准入制度,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招投标必经程序,五年来,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12件。针对我县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的状况,多次开展农村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巡回宣传活动,2000多名农村基层干部得到教育。
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通过抓班子、带队伍,促进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
0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系列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全院干警理想信念坚定,时刻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以争创全省、全市精神文明单位为契机,广泛开展读书学习、道德讲堂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提升干警的思想素质。坚持文化育检,不断完善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等检察文化设施,建立干警之家,开展演讲、登山、写作兴趣小组等文体活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02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首批遴选出18名员额制检察官,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完善办案组织,实行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实现“机构最简、效能最优”。
开展以“公诉论辩赛”、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为主要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实施“培优”工程,加强对“优秀检察官”的培养,先后涌现出全国公诉标兵1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人,全省“十佳”公诉人1人,市级以上检察业务能手、业务尖子4人,26人次分别荣获个人三等功或嘉奖、“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鼓励干警进行高层次学历教育,并从学习时间和经费上给予支持,目前全院检察人员中具有本科学历占84.9%,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1.3%,学历层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优化。
五年来,婺源县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先后三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四次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一次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下一个五年,婺源县检察院将持续发力,适应新常态,担当新任务,把握新要求,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执法办案,建设过硬队伍,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