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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材料(  )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225在婺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喻志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持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忠实服务婺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成效。

一、全面履行职责,服务社会大局

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政治使命,也是检察机关有效履职的必然要求,我院一直坚持把服务婺源经济社会大局当作自身的不懈追求。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161件249人,批捕130件191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1件308人。其中,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案件,批捕32件45人,起诉55件78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类犯罪和毒品犯罪,批捕15件21人,起诉31件42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批捕5件5人,起诉7件8人;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依法监督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4人,批捕1件1人,起诉2件2人,帮助9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0余万元;依法保护婺源良好自然生态,促进绿色崛起,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大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该领域犯罪案件3件5人,立案监督1件1人,追捕1件2人,起诉16件24人;立案查处该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营造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件18人(其中大案4件4人),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8件11人,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3件7人;移送审查起诉11件18人,起诉11件16人,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7件10人,有罪判决率100%,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功查处了许村镇原书记吴革迁、原人大主席杨君两人贪污157.50万元的案件,天晟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出纳吴珍挪用公款562.01万元的案件,县公安局干警程锐威、吾恒庐等5人徇私枉法案,有力震慑了职务犯罪行为。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开展预防调查7件,完成预防年度报告1件,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件,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2场次,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意识。实行重大工程建设、重大项目投资廉洁准入制度,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招投标必经程序,全年共提供查询1403次。

有效开展诉讼监督。一年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10人、撤案6件6人、纠正漏捕10件12人,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3件,二审发回重审一审法院改判1件。落实宽严相济和刑事和解政策,对31件58人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了不批捕决定,对17件24人作了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刑事和解1件1人。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民事监督执行案件1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件。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件;对286名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向公安部门发出规范执法的检察建议1件。加强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及技术性证据案件进行文证审查,共审查21件,对3件鉴定结论提出了异议,重新启动鉴定程序,最终结论均被法院采信。

全力拓展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一站式”综合受理中心建设,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严格落实联合接访、释法说理、风险评估制度,推行首办接访、点名接访,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让来访人员进了“中心门”,能办“心中事”,连续实现检察环节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期间非正常赴省进京零上访。完善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机制,开展带案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及检察长接访工作,一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80次98人,处理集体访5件,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回”。完善“两微一平台”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新型媒体直接互动功效,把“脚板走访”与“网络对话”结合起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群众诉求。一年来,“正义婺源”微博已发布各类检察信息、图片500多条,粉丝关注3000余人;“正义婺源”微信更新156次,关注人数达500多人,受理涉法诉求70件,件件落实答复。扎实开展检务下乡、政法干警下乡大走访、检察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一年来共深入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工业园区)近百个自然村组,走访群众1000余人,发放“检民连心卡”和检察宣传资料5000余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0多人次。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制度,为刑事被害人办理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5000元。

二、严格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我院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摆不规范司法行为,找准“症结”所在,结合实际建章立制,突出重点抓整改,不断提升自身执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2015年,我院在全省100个基层检察院中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名第六,全市排名第一。

健全责任监督机制。完善电子审批制度,实现办案全程留痕。建立责任倒查制,实行谁办案谁担责、谁审批谁担责,真正做到“有权不任性、权责相统一”。制定《婺源县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的具体流程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自侦案件的办案流程,明确办案职责,重申办案风险,有效增强了检察人员的权责意识和安全意识。

推进诉讼工作创新。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和司法局出台《婺源县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规定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非法拘禁、诈骗、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等九类案件可适用快速办理机制。一年来,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办理了32件案件,每件办案时间平均为7天,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制定《婺源县检察院关于规范讯问工作的若干规定》,对讯问预案、讯问场所、讯问人员的着装、讯问程序、讯问用语、讯问笔录及讯问录音录像等做出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讯问行为,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开门纳谏的方式,认真开展无罪案件评析、职务犯罪案件评查、涉案财物检查等专项活动,共收集意见建议136条、发现问题26个,按照边查边改的思路,列出清单、责任到人、逐一落实、彻底整改。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实行案件管理“三统一”,实施流程监控,对文书使用不当、侵害诉讼权利等违法办案情形提出预警,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一年来,统一接收案件499件862册,开展送案审核并移送案件536件,接收涉案财物入库34件;针对执法不规范现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25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35个。构建开放、透明、动态、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检务公开由职能职责公开为主向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主的转变。执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全年进行录音录像11件18人,录制61人次,累计时间136小时。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上门走访,征求意见,邀请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座谈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和“国家宪法日”等活动,运用检务公开信息查询平台,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14条,重大案件信息6件,起诉书等法律文书175份,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修订完善《婺源县检察院律师接待制度》,确保律师阅卷程序规范、有序、高效、安全,累计接待律师51人次。

三、加强自身建设,增添发展后劲

一年来,我院立足婺源实际,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坚定信念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立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积极争创全省精神文明单位,广泛开展读书学习、文明执法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坚持文化育检,不断完善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等检察文化设施,通过开展演讲、登山、写作兴趣小组等文体活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立足岗位提升专业素养。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检察干警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组织开展检察业务辅导讲座4次,举办规范司法行为知识考试1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累计训练时间1200多小时,队伍专业化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业务比赛,提升干警专业技能。2015年,我院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能手”、1名干警在上饶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公诉新秀”、1名干警被市院评为“第三届全市检察业务尖子”。注重业务应用和理论研究。去年,我院申请到省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课题一项,其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第十一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荣获一等奖;全年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完成检察宣传228篇。

强化纪律抓实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不断健全和完善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财务开支等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两条例一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党规党纪、执法规范和检察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整饬检风检纪,全年共开展检务督察12次,对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

基层基础建设稳步发展。一年来,我院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先后建成远程高清视频接访、办案区监控、电子审批、电子阅卷、网上公开“五体结合”的办公办案网络系统,实现整个执法办案过程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身份认证系统,坚持案件办理从受案到结案全部在网上流转,法律文书制作、审批均在网络系统内进行,由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针对原有办案区设施陈旧,不能满足执法办案需求,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下,去年,我院经审批在院内空地上兴建起新的办案区及指挥中心大楼,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封顶,并验收合格。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江西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被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我们深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婺源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仍需加大,诉讼监督制度和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规范司法仍需强化,司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在个别方面和少数环节仍然存在;三是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有待提升;四是纪律作风建设任重道远,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的隐患犹存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上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深入推进平安婺源、法治婺源建设,继续为“建设中国最美乡村,打造中国旅游第一县、有机茶第一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找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主动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态检察工作,促进婺源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毒品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又注意区别对待,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监管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素质和能力。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继续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更高更严的要求促进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确保每一名检察人员纪律过硬。

四是扎实做好检察体制改革工作,注入检察新活力。遵照上级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我院将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主动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折不扣地做好检察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司法改革每个环节、每项任务得到坚决落实。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婺源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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