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检察工作报告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九十周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县检察院1-11月份60项核心业务数据排名位列全省第9位,其中30项数据位列全市第一,41项数据进入全市先进行列,部分核心业务数据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全年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21位。“服务营商环境”主要做法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古建筑文物保护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全年荣获高检院表扬1次,省级表彰1次,市级集体表彰2次,市级个人表彰3人,县级集体表彰2次,县级个人表彰7人。

一、增强政治自觉,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中筑牢政治忠诚

一年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检,将红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不断筑牢政治忠诚。

一是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各类集中学习教育20余次,领导干部上党课7场,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检察+企业”“检察+社区”等九大便民举措,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坚决把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上。

二是严肃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纵深发展。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从严治检管理体系。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严查“六大顽瘴痼疾”,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100余人次,核实处理问题93个,建章立制13项。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共记录报告99件,不断深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是始终坚持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强化党小组建设,以内设机构为单位设立6个党小组,实行“党小组+”工作模式,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党小组打造得更加讲政治、更有执行力、更具凝聚力,确保基层党建“根系”强健、阵地牢固。如第二检察部党小组、驻工业园区检察室党小组拓展“一组一品”示范活动,服务民营企业、进企业法律问诊等做法被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简报采用。

二、强化大局意识,在服务婺源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担起检察使命

一年来,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扣中心,依法履职,坚定不移为婺源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服务。

一是主动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履职两手抓,做到全院疫情防控“一盘棋”,检察干警疫苗接种率达100%,多次组织志愿服务队协助文博社区及干警所住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把党旗牢牢插在疫情防控最前沿。

二是全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2人、起诉54人。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的检察政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实行一案一标签提示,根据最高检、省院、市院服务“六稳”“六保”及宽严相济等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9名涉民营企业人员做出不起诉决定,不诉率达50%。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核心管理人员,每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羁押必要性的及时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涉民营企业人员诉前羁押率为27.7%,谨慎使用羁押强制措施,避免对民营企业案件一捕了之、一诉了之,防止“案结、厂倒”现象出现。县检察院护航民营企业工作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特色项目提名,是全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基层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典型做法被编入《上饶市政法机关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故事会》,上饶市电视台对此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三是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建设。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选派2名检察干警到“十四五”省定重点帮扶村——珍珠山乡秀水村驻村帮扶,协助申报秀水村中草药种植基地,争取财政扶贫资金130万元,发挥好特色产业项目带贫益贫的积极作用。

四是勇当绿色崛起先锋。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部署,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6人。深化“河(林)长+警长”“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确保婺源流域断面水质优良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呵护“中国最美乡村”品牌,让更多百姓在家门口吃上“生态饭”“旅游饭”。2021年,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工作保护生态环境被“学习强国”《检察日报》《新法制报》分别宣传报道。

三、深耕主责主业,在司法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年来,县检察院能动司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好每一个司法案件。

一是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持续深化平安婺源建设,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7件155人,起诉203件312人。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3件49人,不捕率达24.02%,不起诉42件59人,不诉率达19.09%,诉前羁押率下降至31.55%,均创历史新高,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1件,追捕、追诉漏犯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坚持检察办案求极致,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和常态化释法说理,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2.02%,精准量刑建议提出率达100%,采纳率达98.31%,刑事“案-件比”下降至1:1.05,做到检察办案不但是案结,还要通过办案实现事了、人和、解开心结;不但是案结,还要通过办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不但是案结,还要通过办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如办理的江某某非法狩猎案,根据相关规定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应从重处罚,考虑到江某某猎捕野猪是为了保护自己用于生活所需的农作物,且具有初犯、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意见后,对江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当地开展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向村民上了一堂身边的法治课,体现了检察办案温度,实现了情与法的统一。

二是民事检察精准务实。做好民事检察工作,依法办理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有力维护民事司法活动的公正与公信。如在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时,发现民事审判与医保基金监管衔接机制不畅,检察机关牵头多个单位会商并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有效填补制度漏洞,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规范使用,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流失。县检察院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进行经验推广。

三是行政检察更加深化。积极开展土地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和“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开展行政检察普法宣传5次,发放宣传册100余份,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件,参与化解行政争议2件,为“老大难”行政争议划上句号。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公益诉讼随手拍”微信举报平台作用,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针对窨井盖安全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保障群众“脚底下”安全;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针对古建筑文物和红色遗迹保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助力红色资源保护。如为更好保护文物和红色资源,向有关单位发出保护大鄣山乡、沱川乡部分红色遗迹、古建筑文物的检察建议,入选高检院“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千案展示”典型案例。

四、践行为民初心,在检察为民办实事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年来,县检察院牢记初心,情系人民,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

一是全面助力市域社会治理。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促进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加强行业管理。如针对交通安全事故案件分析并实地调查,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婺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积极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对17名涉案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9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2021年,县检察院荣获2016-2020年全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二是倾力办好群众信访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25件群众信访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先在全省实行民营企业信访受理次日程序性回复,一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面实行首次申诉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化解工作机制,做好重点案件息诉息访。如检察机关通过协调解决民事赔偿、落实低保、申请省、市、县联合司法救助等多种形式,使上访缠访6年的程某在检察环节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实现了信访终结。

三是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狠抓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督促开展2021年全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覆盖125所学校、6921名教职工。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诉率达60%。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讯问时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率100%,犯罪记录封存率100%,帮教率100%。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牵头教育、民政等部门出台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机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等,对被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全覆盖。县检察院充分利用法治副校长、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手段,发现和审查起诉了某中学教师方某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资源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3次,及时办理人大交办案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等活动65人次,25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并点赞婺源检察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参加各类活动46人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30人次,主动公开法律文书180余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县检察院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均衡二是机械执法现象依然存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人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距离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破难题、解新题。

 

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新的一年,县检察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扣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为婺源“建设中国最美乡村、勇当绿色崛起先锋”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是依法履职勇担当,服务婺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县委“建设中国最美乡村、勇当绿色崛起先锋”战略部署,找准检察服务着力点,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婺源建设,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是强化监督求实效,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完善刑事执行监督机制。

四是严管厚爱铸铁军,打造党和人民放心的检察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突出严管就是厚爱,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检察机关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检察动态   更多>>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4?16双维护”...
·强化诉源治理,降低“案-访比”
·婺源县检察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召...
·【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婺源县人...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举行“迎中秋 庆国庆...
·婺源县检察院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新时代检察宣传周| 婺源县检察院开展...
人物风采   更多>>
·【榜样在身边】第一期:张文刚——笔...
·吴雪松: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主题教育进行时·身边的榜样丨唯青春...
·孙丽雁:办案时她总有一个个疑问
·刘悦:朝“优秀公诉人”再进一步
·余国金:感知科技强检的力量
·【检察青春go】第十三弹!永远是浑身...
队伍建设   更多>>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节前警示教育大会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红心向党,喜...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暨...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县开展“公益...
·婺源县检察院开展关爱老干部活动
·【助农采茶志愿行】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理论研究   更多>>
·专家解读: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
·坚持三个导向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提升毒品犯罪主观明知推定规范运用质效
·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三...
·生态环境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
·畅通数据资源赋能行政检察创新发展
·彰显“免予刑事处罚”条款司法功能
 

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书乡路12号
邮编:333200    电话:0793-7242889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