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具体要求,现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5年第一季度,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填报“三个规定”有情况记录报告共30件。经甄别核查,无本院检察人员违反相关规定。
下一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抓好“三个规定”制度的落实,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规范司法办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高质量办好每一件司法案件。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