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是无声的语言,典型有无穷的力量。你可能觉得榜样太遥远,但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学习榜样,向榜样学习,可以明晰人生的方向。今天我要说说我身边的榜样,第三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石成山!他自2007年1月进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在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条线奋斗多年。
承办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他坚守的原则。想象中周末的办公楼应该是静悄悄的,但事实上,有一扇门还在开着,案卷翻阅的沙沙声,键盘敲击的噼啪声,都是他认真办案的见证。小案不小办,他全方位研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案例,确保在法律适用等方面形成规范化统一尺度,精准适用法律、准确指控犯罪。某串通投标案四个犯罪嫌疑人涉嫌共同犯罪且有串供嫌疑,讯问前,他提前列好讯问提纲,通过仔细阅卷,抓重点、记疑点,记录犯罪嫌疑人供述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以及需要补充讯问的问题,讯问时做到心中有数。
信访接待,人民至上、忠诚为民是他不变的理念。他用真诚的态度、真挚的亲和力让自己主动融入群众的内心,一杯热水、一声问候、认真记录,拉近自己和信访人之间的距离,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有时候一接访就是一上午,午饭期间,树底下仍有一群人围着他说话,面对嘈杂的声音、急躁的表情、不安的动作,他还是耐心倾听,不随意打断信访人的话语,通过听,让信访人舒缓情绪、释放情感。接访中,他不是在纯粹地唠家常,而是会控制谈话方向,查明信访原因,明确信访诉求,梳理出问题关键点和焦点。之后,他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采取举例子、打比方或者运用一些现实案例与信访人进行有效沟通,让信访人听得懂、听得明、听得进,消除理解上的困难与偏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日常交往,真诚待人、合理分工是他一贯的处事方式。部门负责人是部门的领头人、风向标,也是部门工作运转的枢纽。他作为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他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站在推动婺源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担好责任、抓好业务、管好队伍。他突出办案质效,对标对表业务指标,着力提升条线工作质量。他关心关爱部门干警,支持培养年轻同志,积极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为配合做好我县创国文工作,单位每周需要派员参加交通劝导、楼道清理、垃圾清扫等志愿者活动,他合理考虑部门人员情况,提前做好计划安排,适时进行变动调整。部门日常事务,他也会统筹安排,避免出现“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现象,争取做到十个手指弹钢琴,着力发挥部门每一个人的作用。
“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我将以榜样之光照亮人生的方向,细照笃行,用实际行动擦亮身上的“检察蓝 ”,为婺源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