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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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全体干警遵纪守法、知止守戒,积极营造崇廉尚俭、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14日,婺源县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国治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宇到会指导,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国勇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最高检《关于5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江西省纪委《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上饶市纪委《通报5起基层项目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关于我市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县纪委《关于我县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全市加强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大会会议精神等。 要不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坚决把纠治“四风”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做到对党忠诚、严守纪律、担当作为、清正廉洁,时刻把遵纪守法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实际工作中。
要从各种违纪违法通报中,从身边人身边事中,从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中,做到以案为鉴、检视反思、汲取教训,自觉警惕和防止“节日病”的侵蚀,时刻做到“心中有尺、行为有戒”。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落实好“一岗双责”,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执行纪律不打折、不走样、不变通,杜绝“节日腐败”。 三、提振“精气神”,涵养“好生态”,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对检察干警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健全完善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完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警争先创优、比学赶超,推动婺源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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