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婺源县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婺源县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婺源县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婺源县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以维护法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能有(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目前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人数4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6人。执法执勤用车6辆。
第二部分 婺源县检察院2019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1482.2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1241.32万元,上年结转220.95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967.9981万元,较上年上升34.69%,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经费预计增加以及2019年政法转移资金支付计划提前下达等。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1482.27万元。按项目类别分:基本支出1147.95万元,是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5.58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163.54万元、津补贴210.2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3.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0.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4.9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万元、住房公积金6.0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安排99.8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0.34万元(含培训费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7万元;项目支出177.7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6万元,政法装备购置53.7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11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139.12万元,教育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0.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241.32万元,比上年增加496.2785万元,同比增加39.9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139.12万元,教育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0.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县检察院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270.34万元。其中,办公费17.9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费21.89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25.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68万元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70.62万元。按采购标的物类别分,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总额206.62元,工程预算127.7万元,服务预算36.3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县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4.01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5.91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婺源县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