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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真抓实干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婺源县院坚持“以绩效考核为依托,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抓手,深化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走向深入”的整体工作思路,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常抓不懈,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一、 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抓牢作风建设“方向盘”
婺源县院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牢牢抓住作风建设“方向盘”,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四个看齐”,不断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防止“两张皮”,不做“两面人”。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管理,发挥锤炼党性平台作用,使全体党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决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忠于组织。三是积极营造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认真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对照检查,增强党员干警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提高抵御作风建设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决性。
二、创新机制、责任倒逼,打造作风建设“发动机”
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出台《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考勤制度》和《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科学管理,责任明确;及时成立考勤工作小组,对上下班考勤、参会考勤等实行日通报制度,坚持“考勤与绩效挂钩、考勤与年度考核挂钩、考勤与评优挂钩”三挂钩模式,传导压力到人,落实责任到位;及时开展“清风”行动,纪检监察室以日常突击检查和作风整治为抓手,开展“红包”问题、“上班饮酒”问题、“公共场所吸烟”问题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和责任倒逼,形成“行动自觉+制度鞭策”双轮动力,推动作风建设沿规范、有序、积极、向上方向发展。
三、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开启作风建设“警示灯”
婺源县院牢固树立“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思想,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进一步强化检察干警“一岗双责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以同等的注意力和责任心抓好党建工作和和业务工作,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实现“一岗双责”完美结合。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建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和警示教育机制,在大楼显眼处标识警示语,在大门入口处设置警示栏,将警示教育工作做在日常、深入人心。定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和“怕、慢、假、庸、散”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真正做到祛顽疾、清毒瘤、除积弊,为作风建设开启最强“警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