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婺源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最高检、省委、省院、市委、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加强扫黑除恶工作的具体举措,并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会上,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副检察长程君同志向大家分享了她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业务骨干培训班上的学习成果,传达了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具体案例,针对“恶势力认定若干问题”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阐释。
接着,由刑事检察部副部长方能同志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并对两部法律的修订亮点内容、造成的影响、可能存在的困难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魏磊同志对我院的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并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大家要自觉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办案合力,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破网除伞。对新修订的两部法律,魏检要求: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检察官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功,全体干警要学懂、悟透这两部法律修改之处及背后含义,并运用到执法办案中去,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和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主动对接,对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速裁程序的应用拿出具体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