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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具体要求,现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6年第一季度,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填报“三个规定”有情况记录报告共18件。经甄别核查,无本院检察人员违反相关规定。
下一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抓好“三个规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规范司法办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