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喜报!婺源县检察院检察业务考评获全市第一
3月14日,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市基层院2018年度检察工作考评情况。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在考评中荣获全市第一名。
2018年,该院在上饶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多名检察干警获得省市级表彰,该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是依法履行职责,在平安婺源建设上发挥检察力量。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3件189人,提起公诉239件355人。其中,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62人、起诉64人;批准逮捕“盗抢骗”犯罪嫌疑人44人、起诉94人,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21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加大刑事调解力度,对犯罪情节轻微或与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的4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增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强化权益保障,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上贡献检察智慧。克服人员不足困难,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起诉、社会调查、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2人,其中不批准逮捕5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邀请了35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新阶层人士参加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实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依法律、讲规范、有温度。
三是打击职务犯罪,在反腐倡廉中提供检察能量。切实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案件受理、监察调查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衔接等工作机制,积极加大自行补充侦查力度,成功办理了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汪某等3人贪污案,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
四是加强生态保护,在环境保护领域中发出检察声音。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全力打造“检察蓝服务婺源绿”生态保护工程。依法提起公诉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27件30人,同比上涨42%。深入推进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均被采纳并整改到位。如针对“采砂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国土部门履职,国土部门在实地调查后依法向当事人发出《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共恢复耕地9亩,现已全部种植了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