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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监督落实以来,婺源县院多措并举,推动婺源县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促进学校和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一、向县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向县中小学转发“一号检察建议”
近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婺源县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通过分析近年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三条检察建议。并向全县52所中小学转发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得到各中小学的认可。
2019年10月23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磊和副检察长程君带领未检办干警来到婺源县教体局,与副县长江细兰、教体局局长吴细和及相关领导座谈,督导检查,希望检教合作,严防性侵,保护校园安全,共同做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
二、“送法进校园”,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近年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十五名检察官分别到婺源中学等十五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了多次送法进校园活动,针对中小学生开展预防性侵、保护自我的专题讲座,并发放“防性侵小册子”,提升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进一步细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三、建设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搭建青少年犯罪预防保护网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与婺源县鄣公山共产主义劳动大学联合建设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为各中小学生提供法治教育场所,推动构建学校、社会、家庭、检察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积极搭建青少年犯罪预防保护网。
下一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法治副校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断扩大未成年人防性侵宣传面,为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