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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工作,2021年3月5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婺源县教体局,对辖区部分学校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制定的措施、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预防性侵害教育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联合督导组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未检检察官和县教体局副局长、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组成,对珍珠山、镇头镇、赋春镇、思口镇等7所中小学监控基础设施建设、教职工管理、校园安全法制宣传等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同时,针对学校临聘人员入职前是否进行审核、如何开展防性侵教育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督导检查过程中,上述学校“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总体较好。如,校园监控基础设施建设比之前更加完善,学校临聘人员政审工作全覆盖。
督导检查结束后,县检察院与县教体局进行了充分沟通,指出要持续加强“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018年以来,县检察院为确保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作为,切实筑牢严防校园性侵害、校园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