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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将一场公开听证会深入到汪槎村委会群众家门口(距离婺源县城约55公里,车程1.5小时的偏远小山村),乡人大代表、乡政府干部、村委会干部及村民代表应邀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这起盗窃案件的基本情况,侦查人员与案件当事人相继发表意见,听证员进行了充分提问后分别作出评议。通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并对本院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和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在群众“家门口”举行公开听证会是检察机关延伸办案,以公开促公证的有效举措。通过公开听证,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体会检察温情,同时也是一次“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
下一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加大上门听证工作力度,通过检察履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办案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