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色家园,共绘法治蓝天。在第54个“六五环境日”到来之际,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围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5月30日上午,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在秋口镇石门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及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重点介绍了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典型案例阐述了非法排污、破坏水源地等行为的法律后果,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解惑。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环保法治宣传单200余张,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将生态环保法律知识送到基层一线,切实增强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与法治观念。下一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协作,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覆盖面,为守护婺源绿水青山、筑牢生态法治屏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