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活动,坚持走好群众路线,以精准扶贫为立足点,以密切联系群众为核心,积极深入基层一线,主动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2017年以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的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得到很大提升:第一季度,在全省排名48名,全市第9名,满意度为97.2973%;第二季度,全省排名第9名,全市第1名,满意度高达99.2537%。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开展大走访活动予以高度重视,多次对走访的检察干警强调三项要求:一是要求必须深入村基层组织、必须走村入巷、必须与群众面对面,带着“显微镜和白纸”下去;二是要求全面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需、所盼,体察民生疾苦,及时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社会治安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要求走访入微,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所了解和掌握的问题和困难,全部写入大走访工作报告中去。
检察干警开展大走访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在活动中善于发现问题和剖析问题,进一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是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急大难”纠纷,努力消除一些不稳定因素和化解信访积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难以及时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以“问题清单”的形式带回来,作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群众安全感的第一手“病单”。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大走访中发现的矛盾纠纷予以高度重视,多次以会议形式研究讨论,要求走访干警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对涉及乡镇的,会同乡镇进行协调处理,涉及其他政法部门、县直单位或一时无法化解的,要进行梳理登记,报政法委汇总解决。并及时将解决的方式、措施、成效进行回访,力求全部妥善解决。
大走访活动是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方式,检察干警在大走访活动中,始终坚持严肃纪律,规范行为,注重实效,解决问题的工作要求,实现了进得了门、说得上话、做得通工作、解决得了问题的工作成效,赢得了群众的支持,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通过大走访活动,婺源县检察院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全面打造了婺源检察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