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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对法律的敬仰,大学毕业后经全省公务员招考,方能同志于2000年12月来到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控申、公诉及侦查监督部门工作。2013年1月,再次回公诉部门,任公诉科长。十二年来,他刻苦钻研,忘我工作,先后获“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侦监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尖子”等表彰;参与本院课题组的调研,课题组撰写的论文《构建认罪案件简便程序》一文,被江西省检察院评为一等奖。
法律人的公正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和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神圣职责。方能以405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被任命检察官以来,承办各类刑事案件360件450人,办理的所有审查批捕、公诉案件,无一错捕错诉,准确率均达100%。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是方能多年来一直追求的目标。他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全面、客观、细致地审查每一起案件。2010年,他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涉嫌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发现潘某某所加工的红豆杉、樟木均办理报批、采集、采伐、运输手续,来源合法。对来源合法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进行加工,国家没有另外再设定行政许可,只需一般木材加工许可证即可,而潘某某经营的公司持有一般木材加工许可证。因此,潘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于是,他提出不起诉的意见并被本院及市院认可。2007年,他在审查朱某某盗窃案,发现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便要求公安机关对董某某移送审查起诉,且与公安人员一同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细致地教育工作,董某某到公安机关自首。2012年,他在审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依据证据不能确定吴某某主观明知生产、销售的卤菜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便向领导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公安机关的同志接到不批捕决定后,十分感慨:原想着萝卜快了不洗泥,把这起自己也拿不准的案件报上去,检察院一批,也算在“破案会战”期间多完成一件任务,没想到检察院的同志真是认真啊!
方能在法庭上以宣传法律为已任,从法庭调查、发表公诉意见书及答辩方面,注重语言的透明性和渲染力度。2008年,他在办理备受社会关注的原婺源县建设局局长、城投公司经理黄某某受贿案时,被告人为了洗脱自己的罪责,特意从南昌请了二名资深律师担任辩护人。为了法庭上制服被告人,准确打击犯罪,他做了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做好了打硬战的准备。面对着法庭上被告人黄某某的翻供和二名律师先声夺人、轮番轰炸式的无罪辩护,他凭着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把握,沉着冷静,对该案证据及适用法律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对作案手段给予充分揭露,有理、有节地针对性反驳,并强调本案的启示及引起的思考。当他铿锵有力的声音在庄严肃穆的法庭里回响时,他正义凛然的神情震憾了整个法庭。他的公诉才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受到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群众的一致好评,让人感到公正的力量,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经法院判决,黄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律人的敬业
2006年底,公安机关将伍某某等4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移送审查起诉,该案案情复杂、侦查卷宗达14册,面对着厚厚的案卷,方能加班加点,放弃节假日,认真地审查每一份材料,经审查后提出二十余条补充侦查意见。经公安人员补充侦查后,法院全部采纳提出的补充侦查意见,也正是具备这些材料,才使得本案的证据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经法院审理,伍某某等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另外,他根据领导的指示,提前介入本院自侦案件,依据公诉证据标准要求,引导侦查人员收集证据,有力地促进自侦案件质量的提高。
方能立足岗位,延伸法律服务。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上升的现象,他来到婺源的多所中学与未成年学生们面对面,利用多媒体给学生们开展“关爱青春,佑护成长”的法制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告诫他们远离犯罪,同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防范危险发生。生动活泼的授课形式,极大的调动了同学们的热情,学生们衷心评价:“叔叔,您讲得真好,我们一定会学法、守法”!
法律人的廉洁
面对着市场经济大潮的猛烈冲击,方能始终坚守一个信条:人情不能违背原则,金钱不能买卖法律。面对着日益严重的不正之气的干扰,他始终做到送礼不收,请吃不到,说情不听,没办过一件关系案、人情案。2007年,他办理程某某、余某某贪污一案,被告人的家属得知其担任本案公诉人,便特意提着烟、酒专程登门拜访,并说明来意,被他严正拒绝。2009年,他办理王某某交通肇事案,王某某的亲戚到他办公室,乘无人之机硬要往他抽屉里塞一个“信封”,当即被他挡了回去。他对王某某的亲戚说,不会拿法律做交易,不会拿自己的饭碗做交易。他表现出检察干警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
法律人的升华
方能深知要干好侦监、公诉工作,就必然熟悉法律,掌握法理,在侦监岗位及法庭上最终的较量是知识储备的较量。为此,他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法律方法论,同时还广泛阅读犯罪心理学、会计学、法律逻辑学等科目。并且,他结合办案实践边干边学,勤做笔记,较好地提高了业务水平。2008年11月,他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评选,历经论文写作、公诉业务笔试、业务答辩及论辩赛四环节考核,获第三名,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2012年7月,他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经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理论考试及汇报案件和回答问题三阶段考核,被评为全市侦查监督业务能手。他积极参与本院课题组的调研,课题组撰写的论文《构建认罪案件简便程序》一文,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被评为一等奖,且该论文已被收录《诉讼法学研究》第15卷。
“路漫漫其修远”,在平凡中默默地为热爱的检察事业奉献生命的光和热。这,就是方能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