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全院干警学习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国治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国勇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通报了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
会议指出,习近平经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在经济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理论结晶,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科学指南。要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高举思想旗帜,筑牢政治忠诚,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前进方向。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紧密联系检察实践,提升履职尽责效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深入查摆和整改在理念、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锤炼过硬队伍,保持定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问题查摆整改整治工作,并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深入推进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抓思想带队伍,努力建设一支绝对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会上,部门负责人和干警代表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会议还通报了我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今年以来荣获表彰奖励、入选典型案事例、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情况;开展了保密知识、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