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层面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动员部署全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国治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对于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准确把握“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既要高质量办好当下每一起案件,又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固本强基之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全体班子成员要带头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到位。要聚焦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明确“为谁树”“树什么”“靠什么树”的问题,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要胸怀“国之大者”,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攻坚克难中彰显检察价值。要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坚持学查改贯通,对照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完善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长效机制。要把学习教育与推进年度检察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把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婺源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服务保障婺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