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扩大“三个规定”的社会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现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4年第三季度,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填报重大事项有记录报告共17件。经上级甄别核查,无本院检察工作人员违反规定。
下一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最高检党组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入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压紧压实填报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应填尽填,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为婺源检察工作“提质效、创精品、树品牌”提供优良纪律作风保障。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