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自我革命、自我斗争的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扎实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进行记录报告,坚持“逢问必录”,做到“应报尽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
2024年度,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填报重大事项有记录报告共99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5件。经上级甄别核查,无本院检察人员违反规定。
下一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最高检党组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入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压紧压实填报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应填尽填,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推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不断完善,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坚实保障。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