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旅馆业从业者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促进旅馆业规范、合法经营,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2023年4月19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婺源县公安局召开全县旅馆治安管理工作暨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和强制报告制度警示教育培训会。全县200余家旅馆、宾馆、酒店经营者、从业者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国勇详细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和“五必须”规定的主要内容,阐述了此次会议召开的目的及意义,三家酒店、旅馆从业者就如何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和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经验交流,第一检察部主任董少武通报了两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重点阐述了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而产生侵害后果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旅馆业从业者务必认真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洪菲芸和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王国标分别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江西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
县公安局副政委方西良作总结讲话,对旅馆业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全部旅馆、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者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五必须”规定,如实登记未成年人入住相关信息,建立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台账,张贴“五必须”规定和强制报告宣传海报,并在吧台等明显位置摆放“接纳未成年人住宿需监护人陪同”提示桌牌,同时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好消防安全等。
会后,所有参会的旅馆业从业者均在现场签订了“五必须”《承诺书》,检察干警向参会人员发放了强制报告宣传海报260余份,在场的旅馆业从业者纷纷表示今后会严格对照“五必须”工作要求和强制报告制度,全面排查,强化整改,认真履行好旅馆行业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责任。
通过此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增强了旅馆业从业者中的责任意识,有力推动旅馆业强制报告制度、“五必须”等规定的落地落实落细,有效促进全县旅馆业守法经营、规范管理,今后婺源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能动依法履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共同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