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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未成年人请注意!禁止驾驶摩托车
时间:2023-05-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件回顾:2022年11月11日18时许,237国道(婺源县江湾镇大畈村往古蜀地村方向)发生一起致一人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两名未成年人。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三名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监护人监护责任履行不到位。经过走访调查,发现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现象较为突出,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驾乘摩托车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等现象普遍存在。为强化综合履职,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提升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水平,针对发现的问题,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从强化路面管控、抓住防范重点、强化安全教育三个角度,提出整治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有效举措。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因此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

呼吁广大家长:

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一、要教育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负起监护责任,教育未成年人不要自行骑摩托车,并对此进行监督。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二、要教育未成年人乘坐摩托车时佩戴头盔

在所有交通事故伤亡中,不戴头盔伤亡占的比例非常大,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要让孩子明白戴头盔不是带给人家看的,也不是戴给警察看的,而是为了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而戴,从而让孩子从小养成文明交通意识。

三、要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家庭是孩子温馨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生活中的老师,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必然会影响孩子,所以家长要做到言传身教、严格监督、积极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特别要坚决杜绝孩子上学、放学时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报废和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无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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