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真坚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所作的报告,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交流发言,让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指出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高瞻远瞩,举旗定向,思想深邃,气势恢宏,鼓舞人心,催人奋进,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芒,通篇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创新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擘画了美好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
1.坚定不移地坚持好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各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并结合自身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围绕如何更好地为民司法,多出精品进行交流讨论,进一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向前发展。自觉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实处,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促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确保基层党建“根系”强健、阵地牢固。
2.坚定不移地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大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融入婺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要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二要持续服务好乡村振兴工作。三要纾解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坚定不移地推进好为民司法理念在检察环节落地生根。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能动履职,为民司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举措,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